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/3/5

各所(分局):

根据《浙江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、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AA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》(浙市监信〔2026〕1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6 年度浙江省AA 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》(温市监信〔2026〕3号),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A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(以下简称“守重”)企业公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申报公示的对象和条件

(一)申报对象

1. 新申报对象,指符合《办法》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。

2. 续报对象,指在公示的2024年浙江省A级“守重”企业。未申报继续公示的,原称号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。

(二)申报条件

在符合《办法》第六、七、八条规定的基础上,企业应高度重视信用合规建设和合同管理,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,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的优先考虑。

二、申报公示的程序

(一)企业自愿申报

企业网上申报,网址:https://szxt.zjamr.zj.gov.cn/,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26日。

1. 资格申报。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,进行资格申报。

2. 数据填报。资格申报通过后,企业在线填报《浙江省“守重”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》。数据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,企业保存并下载申报表和公示承诺书,经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过系统上传并提交。提交完成,系统将锁定填报内容,不得修改,当年不得再次申报。

(二)核实和公示

我局将通过线上和实地结合的方式对填报材料进行核实,新申报企业需要上传实地了解核查表。必要时,我局将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答辩。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择优向社会公示,并发放《“守重”企业公示证书》。新申报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%的原则上不予公示。

(三)动态管理

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,发现公示企业存在《办法》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,将按照《办法》要求及时予以撤回或撤销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在公示活动开展过程中,要积极探索与全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综合改革试点、千万经营主体信用工程、信用赋能助企行动等工作载体的有效融合。要加强宣传引导,鼓励各所(分局)通过线上、线下等方式,对企业开展集中申报培训,利用各种渠道,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“守重”企业公示的主要目的和意义,进一步扩大“守重”企业公示的社会影响力。要统筹谋划,协调推进AAA级、AA级、A级公示工作,避免工作重复或者脱节。

(二)注重培育引导。要强化对企业的前期培育和引导,加强“守重”公示工作与加快构建乐清特色和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,着力培育和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、传统产业升级企业、新兴产业企业、未来产业企业等参加“守重”公示活动。

(三)强化服务指导。要指导企业对照《浙江省“守重”公示企业信用标准体系》《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》以及行业性信用合规建设要求进行自我完善,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,进一步提高企业“守重”的整体水平。畅通咨询渠道,及时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、疑惑,指导企业认真、如实填报,对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,引导企业积极整改并开展信用修复。对在公示的2024年浙江省A级“守重”企业,要通过电话联系、短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并征询企业是否自愿继续申报,防止出现漏报。


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1月30日